你好,我想问下,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合离婚,小孩和财产怎么判,一个男孩,一对龙凤胎,大的六岁,二胎四岁,两个儿子我带,女儿他奶奶带,买房我出了五万首付,房子按揭,还在还贷,买车我出了四万,这九万块钱是我的聘金,我老公没有交给我一分钱,只是拿了零花钱,这么多年赚的全都在他爸妈那里,他爸妈管家,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会怎么判,谢谢 还没协商
2025-11-28 17:56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分享您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为个人所有。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经济条件、道德品质等因素来做出决定。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大儿子已经六岁,且小儿子只有四岁,因此可能需要考虑到他们的成长需求和未来规划。此外,您提到的大儿子由您单独抚养,而小儿子则由对方的父母抚养,这也应当被考虑在内。 关于房产和车辆的问题,这些资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您认为自己对这些财产拥有所有权,请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至于聘金的问题,它似乎不是一种合法的财产分配方式,因为它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您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为了帮助您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一步讨论此事。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和支持。 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