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买卖律师好,我是青岛域阳区人。2005年我在邻村订购了4套小产权阁楼,当吋交一半的钱共计12万元,相当于交了2套阁楼的钱当时开发商给我开的是收据(有图片),直到2015年我找开发商想交剩下应交的钱(当时还没该按什么价格交多少)收房时,(10年间开发商一直也没催我交钱收房)开发商说手里现在没有盖有村里公章的合同了,要到村里去领(开发商是外村的)。可是村里说开发商该卖的房子早没有了,(各说各地理)。直到现在也没结果,都12*13年了,房价都这么高了现在我想请律师跟开发商打关司要求经济补偿,怎么补偿?可以按现房价吗?都可以要求哪些条件?
2025-09-04 02:23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收据、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您的购房行为和支付款项的事实。 接着,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具体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损失进行协商,如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表您进行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至最高人民法院为止。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