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债务可以离婚吗?妻子能有补偿吗?
2025-09-04 01:16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债务时,债权人不得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因个人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则一般不被视为共同债务,此时另一方无须对这一债务承担责任。当然,具体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还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至于补偿问题,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其债务是由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个人所得所产生的,则可能不会受到配偶的补偿请求。但如果对方认为自己也应承担部分债务,则可能要求对方进行补偿。最终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