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协议书注明房子都给了孩子,属于赠与性质吗
2025-09-04 02:4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并没有涉及赠与或买卖的条款,那么该房产的归属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即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原则确定继承人。 至于“属于赠与性质”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准确。因为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而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购买并登记在夫妻名下的,则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约定,一般情况下,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问题需要咨询,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以便我能够更好地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