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鉴定对方全责,我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肇事者态度恶劣还不愿付赔偿金。肇事者的车被交警扣着,我想知道,如果我不去事故科签字,他是否能把他的车提出来?听别人说即使我不签字,过五个工作日后,被扣车辆也会自动放行,是真的嘛?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吗?
2025-04-04 07:46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或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害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其次,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进行协商,尽可能达成和解; 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比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在未取得法院判决之前,您有权拒绝接受对方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并保留继续维权的权利。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被扣车辆确实会自动放行,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通常情况下,由于您尚未签署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能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获得该车辆的释放。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考虑到事故的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等问题,最好在律师的帮助下制定合理的方案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