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友在一起五年,举行过婚礼,最近这两年做生意亏掉90万左右,其中有30万的外债,我无力偿还,18年一月份我女友突然和我失联,她名下的房子卖给中介,一家人躲起来了,我们在一起时她家里费用都是我在负责,请问我亏掉的钱她有没有承担的义务,
5天前您与您的女友在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债务关系,但没有明确说明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平均分配或者协商处理。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出售事件,虽然您在文中提到“18年一月份我女友突然和我失联”,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已经完全放弃了对这笔债务的偿还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您都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情况或寻求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