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7年农历六月十四举行结婚仪式,公历八月二十一号办理结婚证,共同生活半年(半年里每周共同居两天,其余时间都在娘家),于2017年农历腊月十八因矛盾纠纷开始分居,2018年8月15日女方提出诉讼要求离婚,不想退还彩礼钱,并要求分割我一年的工资40000元,说是共同财产,请为我指点迷津!谢谢。
2025-10-22 16:57您好,关于您的婚姻纠纷,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查阅双方的婚前协议或约定,了解是否对财产有明确约定; 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和解; 若无法调解,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收集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判决后仍有争议,可以申请上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祝您早日解决纷争,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