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四川乐山夹江县人,09年租用了我们这一个村约5亩土地签订有协议,用于修建碎石场,现在国土部门找到我说我土地未在国土部门备案,需要按每亩2万元罚款,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2024-09-25 08:1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关于修建碎石场的租赁合同,并且已经使用了约5亩的土地。然而,在此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规定向国土部门进行备案,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建议您及时与村委会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罚程序。如果确实存在未备案的情况,可能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补办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罚款。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违法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例如,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同时,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从事任何活动时,都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