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地址是泰东路,边院盐场,时间是晚上17:58,现场是大车停在路边儿,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没有反光条,没有放置三脚架,车主不在现场,我骑三轮车撞上车尾,导致头部眼睛往上皮肤撕裂,骨头外漏3厘米,意识不清,肥城中医院紧急抢救之后没留 ,转院至泰安附属医院 ,现在做完检查确定,头部撕裂,手术分层缝合2小时,左手腕舟骨骨折,要求手术 ,左腿 韧带拉伤,多处软骨质挫伤
回答数:716
先做法医鉴定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221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49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