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离婚中,如果车子贷款买的,然后在男方名下,离婚后女方不要。那贷款是男方还,还是共同的?还有男方给女方家里借来的,但是没有借条这个是怎么算的?第三: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要求女方偿还他所有支出的生活费,什么的,这个法律生效吗?而且女方为男方堕胎两个宝宝。
2025-10-19 05:44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解释和建议。 车子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在离婚时如何处理需要考虑几个因素。 -如果双方同意车辆归女方所有,并且愿意承担相关费用(如支付剩余贷款),那么车款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车辆归女方所有,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裁决来确定归属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确实已经付清了贷款并持有车辆所有权,而男方仍然拥有车辆使用权,但未履行还款义务,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承担还款责任。 关于男方向女方家人借款的情况,如果该笔借款并未有书面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通常很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这笔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经营的家庭事务,否则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主张该笔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以支持这一主张。 对于男方要求女方偿还其婚期内的所有支出的生活费等费用,这取决于这些支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的费用。一般来说,如果这些支出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比如教育、医疗等必需品,且符合合理开支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这些支出明显超出必要水平,且缺乏合理解释,可能会被认为是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请注意,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