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贷款公司上班,年前口述跟老总说可能不过来了,年后自己出了点事,联系方式没了,她们联系不到我,时候,我去公司,她们只承认给一半,说下个月15号发,今天都20号了。一直不给,我想后天直接去公司,她不给我,就把门锁了,知道她给我为止,这犯法吗?
2024-09-03 08:46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合同违约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在口头协议中明确表示过可能会遇到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您支付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书面通知。首先,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请求,要求其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谈判。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您可以尝试通过谈判来解决争议。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并不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