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拿百姓手机不给,百姓可直接去检查院起诉抢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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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因此,对于民警的行为,你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警方返还手机,并赔偿损失。同时,你可以要求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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