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参加村里选举时现场摔伤,可不可以要求赔偿,我可以查阅什么条例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事件,如果是由村委会组织的选举活动导致的意外伤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3条中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表明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参与政治生活。因此,在选举活动中受伤,应视为一种公共利益损害,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因这次事故而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您有权利向村委会或相关责任人要求赔偿。 您可以查阅相关的村民自治章程或者村规民约,看看是否有对选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特别规定的条款。 请记住,具体的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以及您的具体证据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