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同市民。今年8月份买了套二手房。全款交易。8月23日房本下来后,我就去大同市公积金贷款处咨询贷款事宜。工作人员告诉我,大同7月5号之后二手房暂停办理。他们正在调整政策。就是政策恢复后,我这种情况也不能办理,他们只能给正在交易中的二手房办理。但他们这个政策没通过任何渠道告知群众。我就是在这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贷款。他们文件我看过。写着不予公开。服务型窗口文件不予公开就不能对群众宣传了吗?不宣传政策群众怎么知道啊。我想咨询下律师我申请行政诉讼。能胜诉吗
14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住房贷款的限制政策。如果您在购买二手房时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未能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这确实可能导致了不便。 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程序,适用于当政府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或利益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了解适用的具体情形以及所需准备的材料。此外,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最后,请记住,虽然行政诉讼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但在具体操作中仍需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