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号,在107国道我行驶私家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突然对方一辆出租车由北向东转弯导致相撞。私家车三人受伤,对方第一时间逃逸,过了半个小时来了一个年轻的说司机是他。他这是换的司机,我这有证据。事故科已经定了他的全责。但是对方不履行任何责任。我要是起诉他我能得到赔偿吗?
2025-04-03 04: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获得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司机没有及时下车处理事故,而是选择逃避责任,这可能会增加您的责任负担。 然而,如果您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司机确实是肇事者,并且对方也承认了这个事实,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获取赔偿。例如,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以补偿因这次事故给您带来的心理和情感上的伤害。 不过,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同时,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记录、证人证言等。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