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租到一家铺面做餐饮,在二房东手上给了三万的转让费,二房东让签订时间截止6月30日,自己装修买东西花了十多万,现在生意经营不下去了,要转让出去,找到二房东,二房东说不能转让,理由是这房子的主人(大房东)要收回房子自用,二房东拒绝我们转让。而且他说合同上面有一条,如果房东收回自用提前两个月告知。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多问几个因为二房东说不会收回去。现在我们每天亏本在做,如果转让出去我们还能收转让费,如果做到6月30日只会越亏越多。二老板转让给我们的时候知道会收回,但是昧着良心转让给我们,半年时间我们一直在亏本,现在不能转让更是亏的血本无归,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13天前您与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中存在争议。首先,关于您的损失赔偿请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评估损失。首先需要对您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准确评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装修成本、人工费用等。 寻找证据。收集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如租赁协议、付款凭证、发票等,以证明您的实际损失。 法律途径。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帮助。如果您认为二房东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道德标准,可以考虑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比如消费者协会或房地产管理部门。 请记住,任何法律行动都应由专业人士指导并监督,以确保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并最大化保护您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