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7年1月15日和现在的丈夫再婚的,在婚前半年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能算是共同财产吗?
回答数:338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约定。如果在婚前您已经与现任丈夫就该房屋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将该房屋视为共同财产,则该房屋应当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协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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