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在线咨询:律师您好:我家原来是四层,现在政府原地拆迁翻建,并且此房是附房在后面的,村和镇主管领导都签字同意的,镇主管部门也盖章同意的,现城管不让建,说邻居有矛盾,我家建房是安规定来的,请问我怎么办?
14天前尊敬的用户,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房屋建设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家的房子是在政府原地拆迁翻建的过程中被要求拆除的,而您认为这是按照规定进行的。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房子是合法建造的,并且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划,那么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规划部门申请复议。您可以向当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自己房屋建设的理由和依据,请求重新评估并考虑其合法性。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提交复议申请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拆迁协议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争议较大,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聘请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在遇到阻碍时,可以通过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争取达成共识。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利益。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