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动车车主,2017年6月6号上午在非机动车道逆行超速撞上了对方右转进入非机动车道的小型货车,当时小货车右转没有打灯,也没有注意观察,在我撞上之前也没有采取减速避让,人受轻伤还在住院,交警部门于6月9号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我们占一半的责任并强行要我老婆签字,交警说不签字不行,最后我老婆被逼签证。签字完后交警没有给我们责任认定书。
2024-10-24 07:05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纠纷,涉及到交通安全法的适用和赔偿标准等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警,并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您认为责任认定不合理或者存在其他争议,您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以便证明您的观点。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这一案件,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此外,如果您对交警部门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提出申诉。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