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5年11月9日给邻居帮工后,邻居请吃饭,吃完饭坐邻居安排的车回家途中出车祸,造成残疾,司机为酒驾,交通责任书认定司机全责。出院以后,2016年5月已向当地法院起诉邻居,但没有起诉司机。请问如果现在起诉司机的话是否已经超出诉讼时效了呢?超出时效的,可以起诉并胜诉吗?谢谢!
2024-10-24 05:5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被告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诉讼时效可能会有所延长。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父亲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有权提起侵权之诉,主张赔偿损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的父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可能无法亲自参与诉讼过程,比如签署相关文件或者参加庭审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委托一名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您已经在2016年5月之前将案件提交到法院,并且在该期间内一直坚持进行诉讼,则应当认为诉讼时效并未过期。然而,具体适用何种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还需要依据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律师进行沟通,以获得更为准确和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