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上小学一年级,课间活动时间在操场玩,与二年级的学生互相撞在一起,我家孩子没受伤 对方膝盖擦破皮流血,对方的医药费全是我们出,我们家应该负全部责任吗,学校是否有责任,或者对方是否也有责任。
2025-08-01 13:09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没有受到伤害,那么您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认为对方孩子的伤势较重或需要治疗,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同时,建议您向当地教育部门了解学校的相关责任规定和处理流程,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尽力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