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和我闺蜜八月二号去龙摄影拍的写真 之前说想穿婚纱拍 店长说可以 然后那天去了之后 店长不在 店员有的在睡觉有的再吃鸭脖子 就嫌麻烦不让穿婚纱 而且已经过了三个月了 我的相册说给我搞掉了 说帮我找 可我觉得她根本没找 而且还对我说找到了让我去拿 结果去了以后 去了好几次根本没有这算不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册我不想要了能不能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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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违约的,可以追究对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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