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农村的宅基地(原来是耕地出租),原来出租于大队做集贸市场,合同签订写的也是集贸市场,后现在要做扶贫车间钢结构搭建,请问依据合同大队是不是违约,我们是不是可以向上申报。问乡镇府人员说他们不管。
2025-09-24 22:3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租赁合同可能涉及到对集体土地的使用。在实践中,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集体经济组织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例如县自然资源局或乡人民政府等,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具体处理方法应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