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和要准备离婚了我有一个九个多月的女儿我老公是一个外地人在上海打工每个月的收入3000块工资家里什么事情都不管小孩也不管休息天也不在家也要出去我问他去哪里他也不说还跟我吵架,我现在没工作在家带小孩如果我和他走不到一起的话我准备分开可以吗?我想要小孩的抚养权会判给我吗?我们是在外面租房子的他并没有房子也没有户口,小孩户口是跟我的,小孩跟他生活在一起是不行的他没有父母老家也没有什么人房子也没有,我现在准备要出去找工作小孩父母帮我带
2024-07-12 03:0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您丈夫因为感情不和考虑离婚,并且您想要女儿的抚养权。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以及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的因素等。 首先,您提到您目前没有工作,但准备出去找工作,而您的丈夫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但经济能力并非唯一标准。您提到您的丈夫对家庭和孩子的照顾不足,这可能会对您争取抚养权有利。 其次,您提到孩子的户口是跟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您在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方面可能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此外,您提到您的父母愿意帮助照顾孩子,这也是法院可能会考虑的一个积极因素。 最后,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能够证明您能提供一个更稳定、更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您。 建议您在准备离婚的过程中,收集和准备相关证据,如您丈夫对家庭和孩子照顾不足的证据、您和您家庭能提供更好抚养条件的证据等,以支持您争取抚养权的请求。同时,考虑到法律程序可能较为复杂,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和您女儿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