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有急事,赶时间,骑电动车回家,在一个路口,没有超速,没有违反,没有斑马线,不小心撞倒一位横穿马路的老人,打了120急救,想私下和解,没找交警,家属到医院后,结果不是理想的医院,说照顾不便,要求转院,做的检查,花了2000多全浪费了,家属怕以后有什么麻烦,还是找交警来,一起到现场看了,说,给双方考虑三天,如果是私聊,到交警大队,说明,电动车身份证被扣,还说电动车停那一天要钱,到医院,现在手术也做了,我妈还在那二十四小时护理,她们什么事也不管,我去问交警,这事会怎么判责任,交警说,我没有刹车的动作,判全责,我问,对方没走斑马线,没有责任吗?交警问我:“你的意思是别人故意让你擅
2025-07-04 19:37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经过一个没有斑马线的路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规,也没有刹车动作,那么您可能需要向警方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 关于责任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在本案例中,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您有过错,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您为全责方。 至于费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是不必要的或者与事故无关,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赔偿问题,以减少经济负担。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