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过错方全责,但对方由于是80多岁老人家,其家庭特殊情况,并未积极配合治疗!现过错方出钱以医治伤者2个月,医院也证实恢复差不多,可以带药回家调养,家里钱已全部花在治疗伤者身上。如果对方不同意私了,要起诉过错方,过错方如果败诉是否还会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法进行处罚或者关押,如关押后对伤责还付任何责任吗?
2025-07-04 18: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在事故中没有过错的,视情况免除或减轻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不愿意私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法院判决了过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他们将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同时,对于伤者的医疗费用,如果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这部分金额也将作为赔偿的一部分从赔偿款中扣除。至于是否还需要赔偿其他费用,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