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已二十二三岁,如果在外私下贷款逾期无力偿,对方追讨,其家人是否担有法律责任,必须为其偿还?
2024-10-30 01:48在大多数情况下,家庭成员不应当对未满十八岁的子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只在未成年子女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债务发生的情况下,才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子女与他人共同生活期间,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债务视为子女的个人债务,并要求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总之,对于未满十八岁的子女的债务,除非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或特别约定,一般不应由其家庭成员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