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首付,公公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房产证办的是他们老两口,现在公婆打算把房子过户给小两口,请问过户后房子算媳妇的一半么?我听一朋友说她一闺蜜,婚后婆婆首付,公公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房产证办的是公婆的,现在公婆把房子过户给小两口,请问这房子媳妇能分一半么?我听一朋友说她闺蜜结婚时婆家给买的房也给加名字了,可是后来离婚时,婆家拿出出资证明,房子都是婆婆卡里划出去的全额付款,女方一分钱也没出,只是添个名字,最后女方判离一分钱也没分到,这是怎么回事呢?
2024-10-01 03:41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以及房屋、车辆、存款等。因此,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公婆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小两口”,那么该行为实际上是在变更所有权人,而非简单地将房屋归为一方所有。即使公婆没有直接支付购房款或资金,但通过这种方式更改姓名的行为已经改变了房产的所有权关系,所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再次,关于您提到的第三个问题,如果您知道公婆在离婚时确实有出资证明且金额大,可能是因为其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并且是全款支付,而并非仅靠公积金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可能会存在争议,因为这部分钱可能被认为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然而,具体处理此类情况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如具体的协议和证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