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17年六月份的时候我亲戚两个人骑三轮摩托车(烧油的)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后方小轿车超车后急转弯右拐,我亲戚来不及刹车之后撞到翻车,两人有不同程度受伤。但是我亲戚是没有驾驶证的。对方有修车,我亲戚这边有不同程度受伤,三轮车也有受损。请问这个应该怎么责任划分,怎么要求赔偿?
1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部分或者全部退还诉讼费用。 请您注意,以上仅为一般原则性建议,具体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应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