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姐妹,爷爷奶奶父母均去世,房屋为爷爷奶奶盖的,姐姐招一上门女婿,婚后无子女,结婚两年多后姐姐得急病去世了,妹妹在外地工作,请问房产咋划分和继承,妹妹应得多少?
2024-09-04 12:58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配偶生前所有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两位女性均为您的亲姐,因此她们都应当享有继承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这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考虑因素。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是否已经明确分割给某人,并且该人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和意愿来处理这些财产。其次,还需要考虑遗产的具体性质(如不动产还是动产),以及如何将它们分配给不同的继承者。 在此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律师或遗产规划专家,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有关具体案例的详细分析,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