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门店后边两间平房加一小院,租给别人当储屋间使用,在使用期间租户社院内堆满废纸箱废塑料等杂物、在2017年2月发生了火灾,起火点在院内停放的三轮车的杂物旁,火灾把两间小平房和相邻的我的门店一并烧毁,消防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排除雷击,排除自燃,排除生活用火不慎,排出电气线路故障,不排除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的可能,请问我可以起诉租户赔偿我的全部损失吗?租户在院内堆满易燃杂物有过错吗?法院会判全部赔偿还是部分赔偿?谢谢
2024-09-04 14:3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起火的原因。消防火灾事故认定书中明确指出,火灾的起火原因是外来火源引起的。因此,这表明租户在院内堆放易燃杂物是导致火灾的一个因素。 法律责任。由于租户在院内堆放易燃杂物,存在一定的过错,可能会被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之一。如果火灾给您造成了财产损失,您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同时要求租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对于是否全部赔偿,最终结果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具体分析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租户的行为确实导致了火灾的发生,且火灾给您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要求租户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流程。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和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您的权利主张。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