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时买了一套平方,产权没有过户,只有公证书,现在拆迁了,款已经打了我的账户上了,原房主又买房子,有了税款,9000,可他硬要让我和他平摊这个钱,合理吗?
2024-09-04 16:0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未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归您所有。 然而,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您已与配偶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该房产是双方共同财产,则房产的所有权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不希望房产成为共同财产,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 至于您提到的拆迁补偿款和税款,这些款项是否应由双方平摊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建议您先了解清楚拆迁补偿款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来源等信息,然后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