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学生即将毕业,前不久我们学校的群里发了一则招聘信息,是我们这里的一个私立学校招聘老师,待遇3500——8000,而且面试通过的人可以免费去上海培训15天。然后去上海之前,校长让我们签订了一份送培训合同,大概意思就是培训之后必须在学校工作一年,如果违反约定的话要加倍赔偿去上海培训的费用。但是当我们培训完,校长却告诉我们要实习一个月,并且没有工资,而且这一个月要为学校招生。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明确告诉我们以后的工资待遇和岗位。反正其就是在无止尽的压榨我们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然后我们中的老师提出了辞职,校长让其赔偿了4500元,可是我们去上海培训的费用也就只有2000元。请您帮助我维权
2021-07-2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