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口所在地在汕头,男方户口在饶平,在汕头领的结婚证,现在想起诉男方,能在汕头起诉离婚吗?
2024-07-10 23: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想起诉离婚,并且男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汕头,您可以选择在男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如果男方同意在汕头提起诉讼,或者您能证明汕头是他的经常居住地,那么您也可以在汕头提起离婚诉讼。此外,如果结婚证是在汕头领取的,这可能有助于支持在汕头提起诉讼的请求。不过,具体能否在汕头起诉,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