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本人是甘肃陇南市人,现一直居住昆山,我朋友欠我38000元左右,他户籍所在地是甘肃金昌市,没在昆山居住满一年,有借条但是没注明还款日期,是6月20号写的欠条,我想起诉他还款,请问我需要到甘肃金昌县人民法院起诉吗?若是起诉需要现在就缴纳诉讼费,律师费等吗?我现在没有资金可以等欠款拿到再付吗?
2024-11-08 08:27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向昆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您无法立即支付诉讼费用和律师费,您可以考虑申请缓交或分期付款。同时,确保您的证据充分且合法,以支持您的主张。祝您早日解决纠纷并获得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