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津工作,1号老婆回老家通辽买了辆二手车,办好手续老婆回天津,车辆委托老婆姐夫开回天津,随车还有一位搭车人,车辆行驶到奈曼旗出了事故,车撞到了护栏上,车烧毁,使用人肋骨断了正在住院,搭车人也在住院,这个事我付什么责任,出于人道我已经把交警发的钱全交,还有医药费1万五,现在使用人和搭车人继续要我钱,应该吗
2025-03-06 09:55您提供的信息中涉及多个人身伤害案件,且情况较为复杂。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自愿协商的原则。如果您的妻子作为驾驶员,没有过错或者过失,则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了解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与受伤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表达您愿意承担责任的意愿,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如果对方仍然坚持要求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交通监控录像等,以证明自己无责或减轻责任。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对措施应基于实际情况和个人利益而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