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于2017年10月12日晚在武汉市汉阳区在人行道上过马路被车撞,已身亡,肇事司机没有逃逸,现在2017年11月17日,武汉市汉阳区交警大队定责下不来,说是证据不足,请问该怎么办?
2025-03-06 08:4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或者认定不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交通事故现场图和照片。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通知受害人委托的鉴定机构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帮助。 联系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以证明事故的真实性。 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与对方协商。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委托公正部门调解。若双方同意,可由公正部门介入调解,但调解结果可能不如预期。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