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没有毕业的大学生,去一家500强私企公司实习,去的时候签署的三方协议,之后公司带我们外出培训,签了一份培训协议,说如果中途不干了,就得赔偿实际培训产生的费用,但是这个合同我们手里并没有存根,就公司单方面有,而且我们出发的时间也与合同时间不符,他们随意就改变出发时间和回公司时间,而且公司也不给我们看我没培训到底花了多少费用,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我不想干了,需要赔偿费用么。
2025-04-14 18:3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认为自己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或者无法继续工作,可以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关于培训费的问题,您应该先了解清楚培训的具体情况和费用构成,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安排、教材使用、住宿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看看是否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