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饭店上班的,就是现在2018年2号关门了,但是工钱只是到17年12月31号。18年1 2上班是没有工钱的,那么我1 2号不去上班他有权利扣工钱吗?
2025-04-14 19:08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你的情况中,由于饭店于2018年2月关门,并且没有提前通知员工,所以你的工资应该从12月份开始计算。因此,除非有特殊原因(如重大疾病等),你不应该因为饭店关闭而被扣工资。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同时,建议你在离职前与雇主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