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北省黄石市韦源口镇上行头一位村民,国家修路占用我们村的土地,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路修好了对谁都方便,可是政府,村委会在我们村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把钱打到村里的账号,自行的填埋我们的土地,我们村民上前阻止,从而遭到特警,城管的殴打
6天前您好!首先,我理解您所处的情况可能非常困难和痛苦。对于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利和利益,您有权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权,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司法机关(如公安局、检察院)反映情况,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帮助您进行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维权过程中,您可以保留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接触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录像、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诉求合法合理。 最后,请注意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采取极端行为导致事态扩大化。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