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要求给摩托车安装防盗蕊片合法吗
2019-08-13 10:08为有效防范摩托车、电动车被盗,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决议,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管理工作,集中登记的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安装防盗系统按照“自愿有偿安装”的原则进行,不是强制安装。此次登记不涉及摩托车、电动车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性质认定,不是上牌,只适用于防盗功能,目的主要是防盗备案,辅以提供交通事故三责险。本次防盗备案工作是为了深化“平安城市”建设,有效防范、打击盗窃电动车、摩托车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将源头解决由于电动车、摩托车身份信息登记不规范、不完整以及车辆本身防盗技术含量较低造成的被盗案件侦破、追赃、返还难等问题,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偷,不能偷,偷不了”,最大限度压减发案率,提高破案率,为车主挽回损失。我们建议有电动车、摩托车的市民朋友主动到各辖区派出所指定的登记点登记。自2019年6月20日集中登记上牌期满之后,公安机关将加大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摩托车的检查力度,对未办理登记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摩托车依法查验,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