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走路不小心把别人屁股的骨头撞段了,去医院做了手术已经出院了,对方还要求我们要每个月补贴3000人工照顾费,这个合理吗(对方脑子有问题还有没撞到之前对方脚骨处有浮肿)
2024-10-31 06:1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人是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并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就可能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您提到的受伤者存在智力障碍的问题,这可能是导致其行为受到限制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判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时,考虑该因素是必要的。 至于每月3000元的人工照顾费用,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经济赔偿请求,通常由法院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和被告人的财产状况来确定。然而,即使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也不能仅凭一个虚构的事实要求赔偿。因此,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寻求专业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