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给朋友咨询一个问题:我朋友是装修队的小包头,在外面临时找的一个贴地砖的人,没签合同,口头谈好按35元/平方的贴多少算多少的工费结算,快近尾声,该名贴砖人突发疾病(脑溢血),目前病情状态不稳定,偏瘫,住了医院近二十来天后又返回家里自行疗养了,请问律师,1,责任方面怎么定性?2,他提出要求我朋友赔偿医药费及费用,怎么个赔法?3,我朋友可否免责?4,如能协商私了,就意思适当补偿个几万元钱需办什么样的手续?
回答数:455
突发脑淤血,属于自然疾病,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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