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净身出户,房产财产债务以及孩子扶养权归男方,请问这种情况离婚后女方还要偿还夫妻期间的债务吗
2025-06-02 09:26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如果承担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需要对这部分债务负责。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还债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首先,双方应当明确债务的具体来源。例如,如果是由于一方的个人行为导致的债务(如赌博、非法活动等),则另一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如购买房屋或共同经营企业等),那么另一方可能会有责任。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一方在离婚时已经承担了一部分债务,也不意味着对方不再需要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清偿全部债务,包括已付部分和未付部分。因此,即使是净身出户的一方,也有可能被债权人追讨债务。 最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父母都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决定,并且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经济状况。 总之,关于债务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和准确的答案。同时,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