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与前夫结婚,婚后将户口迁入前夫村内,后生育一子!2010年离婚,当时因不想和他纠缠,基本上算是净身出户,小孩抚养权也归男方了,当时离婚协议中也未对分红进行分配,从2008年至2016年,未收过半分钱!2016年股份固化后,我到村委申请要求将我以后的分红打回自己帐号中!现在村委以我再婚为由,停止我作为股民应享的所有福利,还说根据村规再婚后分红将收回,打算不再发我的分红,而且,还将我的股权证扣下,说村民并不认同我的股民身份!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怎样做才能拿回我的分红?
2024-10-15 01:4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家庭财产分割和继承的问题。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可以自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协议。如果你们之间的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分红的分配,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应该平均分配这些财产。 然而,在您提出要求将分红打回个人账户并要求恢复您作为股东的身份时,村委会拒绝了您的请求。这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 村委会认为您已经再婚,不符合股份制度的规定。 村委会可能认为您作为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重新审视离婚协议书中的规定,看是否有明确提到分红的份额分配。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明确的条款,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诉讼,要求确认您与前夫离婚时关于分红的约定。 在任何诉讼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书副本、相关财务记录等。 就您的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村委会返还您的分红及赔偿损失。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