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方是电动三轮车逆行与一私家轿车相撞,致使三轮车上两个人受伤,交警认定我方负主要责任70%,轿车30%已付清。现在其中一个人已经起诉要求我赔偿各项费用4万多。最主要的是这俩人是我的朋友,在我逆向行驶过程中他俩强行跳上我车稍脚。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赔偿吗?
27天前你好!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有明显过错,那么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结果,你方应承担70%的责任,对方承担30%的责任。 对于你的朋友被撞伤的情况,你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你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然后,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损失超过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进一步的赔偿。 关于朋友强行跳上你的车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这种行为造成了你的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你需要对此承担责任。 总之,你应该全面了解和处理好这些情况,并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