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暑假在一个老师那儿租了两个月的房子,那个老师是转租给我的,我和老师签了合同上没有写我不能转租给别人,现在我住了一个月,我让我朋友进来住,我不住了,朋友给我了500块钱,我没有和朋友签合同,那个老师说我违约了,要把房子收回去,可是我问原房东,原房东说我朋友可以住,让我们和老师商量好,现在那个老师要报警,要换锁,这个老师有这个权利吗?
2025-10-14 15:39您好!首先,请您了解租赁合同中通常规定了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条款。如果您与原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有类似的规定,那么您违反了该条款。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原房东已经同意您朋友入住,并且您在一个月内搬离,那么根据租赁合同中的“通知期”条款,您可以提前30天通知原房东并要求结束租赁关系。因此,您有权继续使用该房间,但必须确保在离开前清理干净并恢复到原始状态。 此外,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续租权”条款,您可以在合同到期后选择是否续租或终止合同。因此,即使您认为您有权继续使用该房间,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考虑这些条款。 最后,如果原房东坚持认为您违约,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