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买房子我们业主手里只有一本合同,但是合同上没有说到地下室的问题,开发商手里有一份认购意向书/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5-10-14 16:51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提及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购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重要法律文件。在购房过程中,如果一方持有购房合同而另一方仅持有认购意向书或认购协议,通常情况下,购房者持有的购房合同会优先于其他任何书面协议。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经过公证等程序,则可能需要考虑其他书面协议的效力。例如,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补充协议,且该协议的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对双方均无不利影响,则该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在您的具体情况下,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是否可以进行更正或者修改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审查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提醒您,购房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协商并达成共识,避免因单方面理解偏差导致后续纠纷。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