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婚姻方面的问题。我和我的老公于2016年在我们当地办了结婚登记并领证,我们于2014年底认识的,认识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我他患有癫痫,可相处接近2月后他发病了,我问过他怎么回事,他没说实情,依旧隐瞒,直到2015年年头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后面我从医生咨询处才得知他得的是癫痫,但因为怀孕和当时一时冲动,我也接受了。可婚后他不工作,我们得生活基本都是靠借钱过的,后来他沾上了网贷,信用卡,现在依旧不上班,孩子的生活费也给不了,我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他没有任何财产,老家的房子也不是他家的,由于以前搬迁搬走了。但后来又自己回来,就没有房租,土地,可这一切也都隐瞒了我,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应当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且双方都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在结婚时没有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癫痫的事实,这可能构成欺诈,导致婚姻无效或撤销。 然而,如果您的孩子是合法出生并接受抚养,则您有权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得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相应的抚养费用。此外,您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所有证据充分,以便能够证明您对家庭的责任和贡献。同时,考虑到您目前面临经济困难和子女教育等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