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份(婚前)给同学在农商银行贷款20万担保,其中还有三个担保人,(在担保协议合同里我签了字什么都没有留给我的)直到2016年8月,银行还款期到了,贷款人只是偿还了贷款的利息,需要转贷,担保人是我本人和贷款的的舅子,后来信贷员找我,需要我老婆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复印件,(这是我老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拿给贷款人的)现在银行马上就要向法院起诉了,如果按照担保合同里,连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会不会被法院查封,我老婆在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会不会也被列入黑名单?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配偶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您作为担保人在贷款中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无论贷款是否能够按时偿还,您都必须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同意将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借款用于家庭开支,那么该债务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银行有权要求冻结您的个人资产来偿付债务。 黑名单。虽然在您未同意的情况下提供个人信息是错误的行为,但银行通常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将其列为黑名单。然而,如果借款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如欺诈或非法活动,则可能会导致您的信用记录受到影响。 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请及时与银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建议您和您的配偶尽快解决此事,避免进一步的麻烦和风险。